*ST越博两起案件收到判决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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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达财经 文|杨洋 编|深海
8月16日晚间,*ST越博公告称,公司前期披露的诉讼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。其中,公司作为被告的运输合同纠纷一案,于2023年8月15日收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(2023)苏0105民初9145号民事判决书。判决的主要内容如下: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输费208.36万元及利息损失等,并向原告退还保证金10万元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1.71万元,由被告负担。
李占江、公司作为被告的合同纠纷一案,于2023年8月16日收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(2023)苏0105民初3231号民事判决书,判决内容如下:确认原告唐某对被告李占江享有到期债权109.5万元;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*ST越博表示,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,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法院提交上诉状。上述诉讼事项所涉及的欠款已在2022 年财务报表中体现,因此公司未计提额外的预计负债,对已披露的2022 年度利润没有影响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上述案件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1.71万元,具体金额以发生额为准。
雷达财经注意到,*ST越博可谓诉讼缠身。今年7月19日晚间,*ST越博曾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除已披露诉讼情况外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案件的诉讼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942.36万元,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%以上。
值得关注的是,*ST越博因信披违规问题正面临投资者的索赔。今年3月23日,公司收到创业板监管函。监管函显示,*ST越博及控股子公司共涉及15件诉讼案件。其中11件诉讼案件于2022年调解结案、一审判决结案、撤诉或处于一审审理中,涉及金额合计约1451.21万元,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.30%;4件诉讼案件于2023年立案、开庭审理或撤诉,涉及金额合计约1829.30万元,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.25%。
针对上述诉讼事项,上市公司此前并未及时对外披露,直至今年3月7日才补充披露。深交所在监管函中表示,“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》第1.4条、第5.1.1条和第8.6.3条的规定。”
天眼查显示,*ST越博成立于2012年4月份,2018年5月8日在创业板上市,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,为新能源整车制造厂商提供整体动力系统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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